台北市停管處為減少燃油車占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情形,自2024/3/1起,違規車輛將處以罰款! |
其實自2022 年 12 月 3 日起,非電動車占用電動汽車車位,即屬違反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,處600元以上, 1,200元以下罰鍰。 若發現佔用可記下時間地點,並拍下照片或影片佐證,最好使用可加日期時間浮水印的APP拍照,向地方政府交通相關單位檢舉。 |
注意!車位分三種,專用車位才可檢舉 |
目前台灣公共停車場的停車位分為一般車位、優先車位以及專用車位三種。優先車位屬軟性規定,有需求的民眾,如:身心障礙者、孕婦、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,得優先使用;專用車位則限特定對象使用(婦幼車位、無障礙車位、電動車車位),不具特殊身份或無該類車牌的民眾則不得使用。目前優先車位經過實測,檢舉屬實但尚無相關罰款,只有專用車位檢舉才有用喔! |
鼎高科技,智慧電動車充電車柱的設備專家提醒您, |
民營停車場業者不論是自有停車場還是政府委託經營的公有停車場,都需注意法規明定”公有停車場要設立2%的電動車專用停車位,而私立停車場的電動車位數也須達到1%的電動車車位數量。” |
我們擁有最安全的全台一條龍研發製造、最專業的施工團隊、最精準的車牌辨識及車位狀態顯示中控系統。 |
如果您無法正常瀏覽, 請點這裡 |
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5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2號3樓之5 Phone: 02-6620-9368 / Fax: 02-6620-6909 E-mail: sales-tw@telexper.com |